被告人莫某绪现年68岁,一直没有正当职业,自2006年至2019年,十三年间,因犯盗窃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次“入宫”,累计服刑五年三个月,是个彻头彻尾的盗窃惯犯,长期的铁窗生涯未能促其悔过自新。
被告人莫某绪在第六次出狱后仅仅五个月,又“重操旧业”实施盗窃犯罪,2020年6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莫某绪窜至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与强国路宁春城停车场,盗窃了他人一台价值2160元的电动车,次日2时许,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莫某绪抓获归案。
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莫某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是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遂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经开庭审理,海城区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莫某绪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内容来源:北海海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