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微信头像、昵称,
摇身一变,
就成了微信通讯录里的“熟人”,
然后再借机向亲朋好友
发出借钱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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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隆林男子谭某某
因涉嫌诈骗罪
被隆林警方抓获。
2020年3月,家住龙或镇的杨某某打开微信时发现有人申请加为好友,留言中自称是其弟弟杨某,打开对方基本信息,照片显示正是弟弟杨某图像,杨某某毫无防备便通过对方申请。随后,谭某某主动与杨某某聊些工作生活中的琐事,取得对方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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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对方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杨某某借钱。没有多想的杨某某先后分多次把一万余元通过微信转账转给了对方。然而,在大哥杨某某再次找“弟弟”聊天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意识到被骗的杨某某急忙向隆或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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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隆或派出所迅速采取措施,在网安大队等技术部门协助下,锁定嫌疑人为同镇的谭某某。4月10日,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在县城某酒店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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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谭某某交代,其因平时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交女友花销大,因入不敷出,他决定铤而走险,在微信里寻找作案目标,仔细浏览网友的朋友圈获取作案对象信息后,将自己的微信图像和昵称变为对方家人、朋友的微信图像和昵称,经过交往博取对方信任后实施诈骗。谭某2020年3月份以来,先后用同样的手段多次作案,共计实施诈骗金额达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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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市民,在网络社交时,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提高自身的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注意提防陌生人的交易信息。
(来源:百色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