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禁火令发布!田阳这些地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 我是大哥
楼主回复
  • 阅读:13419
  • 回复:2
  • 发表于:2020/3/16 22:05:55
  • 来自:广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田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田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禁火令


当前我县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处于高森林火灾危险期。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发布高森林火险期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0年3月12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林地边缘范围内。
三、在禁止野外用火期内,林区内严禁吸烟、野炊、点篝火、烧灰积肥、烧荒、烧杂草、烧田埂、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及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停止审批一切生产用火。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3000元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高火险区。入林区内车辆和人员应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人员及森林管护员的安全教育和防火检查,严禁带火种入林区,违者检查人员有权制止,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应加大巡护力度,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六、县、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部门要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实行森林防火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应加强训练,提高扑救能力,随时作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七、一旦发现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田阳县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田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来源:田阳县人民政府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 笑笑哥
  • 发表于:2020/3/16 22:28:57
  • 来自:法国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沙发
来自手机版
(0)
(0)
  
  • 卖手机
  • 发表于:2020/3/16 22:41:57
  • 来自:美国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三月三还有的搞吗
来自手机版
(0)
(0)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